延庚的后背早已被汗水浸透。
他不动声色地系好衣襟,朝着营区西北角快步走去。
那里是汉军佐领的驻地,帐篷比满洲兵的矮上半截,连旗杆都歪歪斜斜的。
最边上,一顶褪了色的蓝布帐篷孤零零地挤在角落,帐帘用草绳潦草地系着。
李延庚左右扫了一眼,身形一闪便钻了进去。
“谁?!”
帐内一声轻喝之后,寒光乍现!
一柄腰刀已抵在李延庚喉前三寸,持刀的是个络腮胡大汉,他虎目圆睁,七尺之躯壮硕,一看便是战场上的好手。
案几上摊着本《纪效新书》,书页间还夹着半块啃剩的干粮。
“刘兄,是我!”
李延庚连忙举起双手,喉结在刀锋前微微滚动。
“李延庚?”
刘兴祚瞳孔一缩,将刀收回。
“大晚上的,你闯我大帐作甚?若是被人发现了,我这个备御,可保不住你。”
备御是官职名。
后金天命五年(1620),努尔哈赤论功序列五爵,置总兵、副将、参将、游击(以上均各分三等)、备御,俱为世职名。
“爱塔兄,有事情与你商议。”
李延庚凑近上前,哪知道刘爱塔像是被触及逆鳞一般,脸色骤然难看。
“不要叫我爱塔,叫我刘兴祚!”
爱塔之名,是努尔哈赤赐予他的女真语名字。
至于刘兴祚为何能够得到努尔哈赤赐名,得往前说。
万历三十三年,还是个少年郎的刘兴祚流落建州。
那年寒冬,努尔哈赤的福晋突发恶疾,女真萨满跳了三天三夜的大神也不见好转。
机缘巧合之下,刘兴祚献上祖传的药方,竟让福晋转危为安。
努尔哈赤大喜,拍着他的肩膀说:“从今往后,你就叫爱塔(满语意为金)!”
这本是莫大的恩宠。
可如今,这个名字却成了扎在心头的一根刺。
至于其中的原因,正是因为他所在的正红旗。
天命年间,努尔哈赤分拨国中包衣给诸子侄时,他刘兴祚被划给了次子代善。
为了在这虎狼窝里立足,他不得不娶了代善之子萨哈廉乳母的女儿。
一个粗手大脚、满嘴烟味的建州婆娘。
名义上,他是代善的半个自己人。
可实际上呢?
奴隶不如。
去年秋猎,代善看中了他新得的辽东骏马,二话不说就让人牵走,只丢下一句:“包衣奴才也配骑这等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