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提到告白是解释行为模式改变最直接最简单明了且唯一的方式,并没有混淆的嫌疑。」欸欸欸?不管了先抄下来。
「既然是为了解释行为改变,凭什麽告白会成为唯一方式,您方仍旧没有解释清楚。」
「依据今天的辩题:暗恋的人是最好的朋友该不该告白,行为模式改变的原因是来自於暗恋,而非来自於其他因素,这样有回答到您方的问题了吗?」
「抱歉没有,就算是暗恋,告白也不是唯一解,同样可以用压力大或者是状态不好来解释。」
「不好意思,这不叫解释,这叫隐瞒,违背了您方对等的关系的这项观点不是吗?」江翊清思考了一下,何涴雪接着发问「同时请教您方,您方强调对等的关系,但又一直造成不对等的资讯差,希望您方可以统一一下对等关系的定义。」
「接着,再请教一个问题,您方立论时提到,因为前额叶尚不完全成熟所以不建议做出告白这类决策对吧?那请问不告白就不可被视为一种决策吗?其次,根据医学研究指出前额叶发育成熟早的二十五岁晚的可能到三十岁,根据您方立场是否代表不到二十五甚至三十岁之前这类理X与情绪相关的决策通通不要自己做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方……」这四分钟两边一个校排前五一个班排前五,我的思路只能勉强跟上,手上不停的抄抄抄,只希望等等可以对面发起质询或自由辩的人可以是李佑祈或陈巧萱吧。
「质询一分锺。」等她们把这四分钟辩完,陈巧萱接过麦克风,我这边已经抄了快两张草稿纸了,基本上都是正方的发言,我看了一下旁边的小晴,她也都把翊清的发言大致抄了下来。
终於啊,不是那种前五级的大神了。
在按下计时器前,我跟司妤被草稿纸递给了小晴,星期日的时候讨论过了,除了何涴雪跟姜承宥之外的质询都是她来接,我接自由辩。
她语速没有很快,「想请教您方一个问题,方才自由辩时没有问到,您方立论时说过,不建议告白的原因还有国三的年纪对於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认知不够成熟,故不建议告白,那请问假设一位已成年可能十八岁、二十五岁也好,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暗恋自己喜欢的人您方仍旧建议他不告白吗?」啧,怪怪的,暗恋自己喜欢的人?不如我暗恋自己讨厌的人吗?
「请不要扭曲我方论点,暗恋本就与喜欢挂g暗恋喜欢的人并没有问题,我方也从未提出暗恋喜欢的人不要告白这一论点。」哇哇哇小晴好帅!
「……」一分钟质询过去,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