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悄悄起身,在工作台前坐下,拿起针线。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他和马嘉祺的轮廓上,像层柔软的滤镜。他决定做两只新的玩偶,一只像马嘉祺,眉眼温柔;一只像自己,带着点狡黠,然后把它们缝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马嘉祺醒来时,看见丁程鑫正低头缝制玩偶的耳朵,晨光落在他发梢,镀了层金边。他拿起相机,悄悄按下快门,镜头里,丁程鑫的侧脸柔和,针脚在布料上跳跃,像在编织一个关于永远的梦。
后来玩偶店的营业时间改了,新的告示上写着:“和喜欢的人一起营业”,字是马嘉祺写的,笔锋沉稳,却在末尾画了个小小的狐狸尾巴。
有客人问起那只等身狐狸玩偶怎么不见了,丁程鑫总会笑着指指路尽头的公寓:“搬去和新主人住啦,每天都有人给它梳毛呢。”
马嘉祺则会在这时递上刚做好的玩偶,或许是只抱着向日葵的小熊,或许是只拖着星空尾巴的狐狸。他知道,最好的玩偶从来不是用最贵的布料做的,而是某个雨天,有人把心跳缝进绒毛里,让每针每线都带着温度,像句没说出口的“晚安”,温柔得能接住所有流浪的孤单。
就像此刻,丁程鑫举着刚做好的情侣玩偶冲他笑,阳光穿过橱窗,在他们交握的手上投下绒毛的影子,而檐下的风铃又响了,这次像在说:欢迎回家。
奔现完——————
这张终于更新完毕啦
还差500字,要怎么写呢
大家有没有点什么意见呀
算了,现在也看不见
那就再写一个婚后小随笔吧
《玩偶店的午后》
阳光斜斜地切进“晚安玩偶店”时,丁程鑫正坐在地板上给新做的兔子缝领结。浅粉色的缎带在指尖绕出个小小的蝴蝶结,针脚细密得像春天刚抽芽的草。
马嘉祺靠在收银台边翻着相册,指尖划过那张丁程鑫抱着煤球的照片。猫咪的尾巴扫过丁程鑫的手腕,和他袖口的毛线缠在一起,像团解不开的温柔。
“煤球又偷喝牛奶了。”丁程鑫抬头,看见黑猫正踮着脚够柜台上的玻璃杯,尾巴把那只星星狐狸扫到了边缘。
马嘉祺伸手捞住狐狸玩偶,顺便揉了揉煤球的耳朵:“随它吧,反正你总给它留着。”
丁程鑫哼了一声,却把牛奶杯往煤球面前推了推。他低头继续缝领结,阳光落在他睫毛上,投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