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法,一手毛笔字写得在我们十里八乡非常有名,哪家有红白喜事需要写帖记账写联子,哪家要开店刻招牌,都是掂着酒肉来请我父亲,父亲也是因为这引以为傲。而我小时候调皮捣蛋,字写得给鸡爪子爬一样,这让他觉得简直丢死个人,为了这三天两头被父亲揍。
“这个可不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而且她也不一定愿意见你,从此以后你们相忘于江湖,你当你的亿万富翁,她当她的一纳米的打工仔,各自安好,井水不犯河水,不是很香么?”
后来我长大了才知道,心里面直发寒。我妈是怕我爸喝醉了,一时糊涂,真把我扔到河里。呵呵,哪有什么糊涂?不过是作为清醒的借口!
本来她真的不想来,不过赵长安说到你不来,那就是一辈子有愧于他,见个面,看他想说什么,或者你也应该有话想要对他说,说完以后就各走各的路,再不相干。
虽然早有准备,可是一看到那个坐在咖啡厅里的这个男人,凌秋还是心里猛跳,浑身瞬间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加热汗。
她真恨不得掉头就走,然而却知道这也只是她的幻想,既然她答应了赵长安,无论怎样,也得过去。
也只能表情僵硬,木然的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