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她的话,会一脚把我踹到河里去。”
“…”我以前这么凶残的吗?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也许真的是不知者无罪的效果,孟小十不和时九说话了,“无妨,我会让你想起来的,从那双绣花鞋说起。”
时九的心情有些奇怪,她其实并不想知道“别人”的回忆,那个人与现在的她并无关系。
但单方面的遗忘,对于那些依旧还记得的人来说,却很不公平。
时九点了点头,而下一刻,在船上凭空出现了另一个人,阎罗王。
阎罗王一直觉得自己还很年轻,因而鬼界的大多数人都叫他阎王殿下,算是投其所好了。
紫色的长发齐腰,看起来颜色很骚包,又顺又直,很想摸了摸。
时九表示,她真的只是想想,而事实上,她真的摸了。
低等动物的某些行为并不受到大脑的控制,完全趋于生物的本能反应。
“九奴才,你竟然敢伸手,我要剁了你的手,扔到地狱犬嘴里去。”阎罗王怒吼道,慵懒的神情变了,通红一片。
时九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是有意的,而阎罗王却认为,“你还不承认。”
时九摇了摇头,她不是不承认啊。
“好啊你,你是不是还觉得手感不好,你知道本王的头发护理了多久吗?好几千年了!”
时九微眯着眼睛,黑色的鸟目里带着嗜血的意味,这都是什么人啊,很擅长曲解别人的真实意图吗?
阎罗王真是无药可救的幼稚鬼。
“你怎么不说话,你是哑巴吗?”
“阎王殿下,她现在只是一只鸟,你为什么要为难她。”孟小十辩驳道。
“呵,你的意思是让我把从前的事情一笔勾销吗?她给你留了一个名字,给我留了什么,孟婆!”
阎罗王厉声吼道,乌篷船的顶盖都被声浪吹的气鼓鼓的。
“她是鸟吗?哪里有鸟长着人的手臂,她就是个怪物,怪物就应该待在偏僻的血池边上,生生世世都不能离开。”
孟小十看了眼时九,抬起没穿鞋的脚,一脚踹翻了桌子上的茶杯,“你敢动她,我就不干了,让我看看这地狱,没了孟婆要如何是好?”
她冷眼看着阎罗王,气势上竟然不遑多让。
阎罗王的手瞬间伸长,勒住了孟小十的脖子,“好一个孟婆,你忘了谁才是你的上司,谁才是你的主子了?”
蓝色的鬼火从手心冒出,孟小十像是被烫伤了一样,呜咽着,勉强不挣扎出声。
黑猫舔了舔爪子,这拙劣的演技,它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