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作为学术论文发表时,还是要按格式。”
钱谦益对论文的认识就是论说文,例如《过秦论》《封建论》等文章。他写的《恒产论》《生产论》也是如此,可谓文彩斐然。
所以他对皇帝的论文要求才感到不适,认为用这种办法,很难把文章流畅地写出来。
如今听皇帝这么说,他当即道:
“臣以为论说文可分为文学版和学术版。”
“擅长文学的可以先写文学版,再按学术论文规范,整理出学术版。”
“擅长学术的就写学术版,是否创作文学版任其自便。”
两种论文分开,朱由检点头赞许,又在思索之后说道:
“文学版可单独发表,也可以作为引言或节略,放在正文前面,吸引读者观看。”
“用同一个论文号,当作同一篇对待。”
确定了学术论文规范,并且和时人擅长的论说文体结合。
此后,擅长写文章的,在写论文时非常擅长写引言,对正文则痛苦不堪。
擅长写正文的,则对要求文采的引言,时常感到为难。
以至于甚至催生了论文编辑行业,专门帮助作者整理论文,书写正文或引言。
——
从论文又想到了调查报告,朱由检向钱谦益道:
“都察院的调查报告格式之所以推行不下去,就是因为有些御史习惯了写文章,对报告不知怎么写。”
“发表到报纸上面,更是可能没多少人观看。”
“所以这个调查报告,朕以为同样可以写个文学版,称之为报告文学。”
“擅长写文章的,可以先写报告文学。然后再整理为调查报告,作为正式报告呈上来。”
钱谦益听到后连声附和,认为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甚至他还认为各种奏疏和朝廷公文的格式,同样可以这样规范。
各种公文都要有格式,不符合格式的文章,只能作为引言。
朱由检颔首赞许,又嘱咐他规范礼法条文的格式,对法案和政令同样要编号,规定实施期限:
“礼法和法律都是要一直施行的,有不合时宜的提交国会修改,无需规定期限。”
“但是一些临时的律令、条约、契约,都是针对一时的,要制定施行期限。”
“到期之后讨论是否延续,或者制定新法案。”
这是后世常见的落日条款,也被称为限时法。避免各种法案堆积下去,成为一座屎山。
放在大明更是可谓有必要,因为历代皇帝的诏令积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