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短短的旅行日记。
但这个字迹,显然不是温廷彦的。
温廷彦的字她太熟悉了。
而且,这明显还是复印页,所以,这是孟承颂的旅行日记吗?温廷彦到地方把人旅行日记复印下来,贴在明信片背后寄给她?
她从前对孟承颂真的不熟,都说字如其人,文如其人,这么看起来,孟承颂的字刚劲有力,行文精简,全是短句,还挺直男的,但是,也显得格外有力量。
她把明信片放进抽屉里。
第二封信寄来的时候是一个星期以后。
这次寄来的不是明信片,而是一张速写,确切地说,是用a4纸打印的手绘速写。
速写上画的几个人,简知一下想不起来有什么意义,而温廷彦这次随信……嗯,真的寄了一封信。
简知,展信佳。
忍不住写信给你,是想告诉你,离开湖区以后,我居然找到阿颂住过的这间民宿。
它就在离开湖区以后的路上,是座百年老房子,典型的英式乡下cottage,非常可爱,真想拍照片给你看,你一定会喜欢的。
里面陈设着许多的老物件,你也会喜欢。
尤其,墙上挂了好些画,有房东几代人流传下来的收藏,也有游客的赠予。
你看到的这张,就是阿颂留下来的,他画的什么,你还记得吗?如果不记得,翻翻画的背面。
简知迫不及待把画的背面翻过来看。
现在,她认得这个字体了,刚劲有力,笔笔端正。
是孟承颂写的:带着我的朋友们来到他们喜欢的cottage,是谁喜欢这种矮矮胖胖的小屋?
他的朋友们。
她再翻过来,看孟承颂画的画。
孟承颂画工不错,有了心理期待以后,就能顺利认出来好几个同学了。
比如,孟承颂自己,温廷彦,阿峰,还有几个面熟的男生,她叫不出名字了,有两个女生,一个是她,一个是冉琛。
她有点舍不得放下这幅画。
她暂时把画放下,继续读温廷彦的信。
你知道吗?老板娘居然还记得他,说他当年在这里住了小半个月,带着写生板,天天出去画画。
老板娘还说,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他是中国人,而且太帅了!说他的车帅,夹克帅,靴子帅,画架帅,最帅的是他的眼睛。
我问老板娘:比我帅吗?
老板娘斩钉截铁地说,是。
她说,阿颂整个人充满张扬的生命力,比我这个无精打采的绅士帅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