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中州大地依旧在干旱中煎熬。
演武场上尘土飞扬,黑压压地站着约莫两三千人。
这是一支成分复杂的队伍。
站在最前排的约有五百人是福王府的亲军家丁。
他们身穿统一的红底鸳鸯战袄,手持雪亮的刀剑长枪,一个个精神抖擞,队列整齐,显然是福王花费重金豢养的精锐。
而在他们身后的,则是近一千多百名临时招募来的乌合之众。
这些人,有的是王府的护院,有的是洛阳城里无所事事的泼皮无赖,更有不少是从附近逃难而来的亡命之徒。
他们手中的武器五花八门,队列更是稀稀拉拉,但每一个人的眼中都闪烁着同样的光芒——对金银的渴望。
演武场尽头的高台上,号称“天下第一富藩”的福王朱常洵,正穿着一身为他量身特制的,极为宽大的金丝软甲,吃力地站在那里。
他实在太胖了,胖得那身金光闪闪的软甲都像是要被他身体里满溢的肥肉给撑破。
他每说一句话都气喘吁吁,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不断地滚落下来,但他眼中的那种狂妄与得意却丝毫未减。
“儿……儿郎们!”
朱常洵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肥硕的下巴一颤一颤。
“本王……本王乃太祖高皇帝嫡系血脉!当今天子暗弱,不足奉宗庙,被魏忠贤、徐光启此等奸佞蒙蔽,要行那倒行逆施之事,天下人人自危,民不聊生!”
他停下来,剧烈地喘了几口粗气。
旁边一个机灵的小太监立刻端着一碗参汤,小步跑上前,伺候他喝下。
福王润了润喉咙,声音总算大了一些。
“本王,不忍太祖江山败坏于宵小之手!今奉天下公议,起兵‘清君侧’!诛杀国贼,以安社稷!此乃顺天应民,大义所在!”
他话音刚落,台下一名膀大腰圆的亲兵头领立刻振臂高呼:“我等愿为王爷效死!”
台下的众人,也跟着稀稀拉拉地喊了起来。
福王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对着台下,再次大吼,这一次,他用上了他毕生最大的力气。
“好!说得好!”
他挥舞着肥胖的手臂,唾沫横飞。
“本王,不跟你们讲那些虚头巴脑的大道理!凡是跟随本王出征者,每人,先赏银二十两!攻下一城赏银百两!若能直捣德州,活捉了那魏忠贤和徐光启者,赏银千两,赐田百亩!”
他顿了顿,脸上露出极为得意的笑容。
“本王别的不多,就是钱多!”
“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