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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瑶这时候也注意到了方别的目光,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撩了一下耳旁的秀发。
“要不还是换筷子吧?”方别索性把刀叉放下,问了一句。
乐瑶感觉整个人都松了一口气,连忙点头应道:“那太好啦,我也不太习惯用刀叉,还是筷子来的顺手,以前来这里吃饭,我也都是换成了筷子。”
方别点点头,便朝着边上的服务员招了招手,等服务员过来之后,给她讲明了需求,服务员点头应了一句之后,便从旁边的备餐柜里取出了两副筷子。
方别一看,嗯——筷子也同样是银质的。
换上筷子之后,果然顺手多了,两人吃起菜来,再也没有刚才的局促。
一顿饭吃完,说句实话,以方别的饭量,要不是之前看电影时,他吃了一些零嘴,就这些菜还真不太够。
想起一开始,他听着乐瑶一口气点了好几个菜,还觉着会浪费,结果到现在盘子里的东西一点儿也没剩。
而且这些菜的味道,方别甚至还感觉不如傻柱做的菜符合他的口味。
乐瑶这时候撇着嘴,小声吐槽道:“真不明白这里为什么这么多人推崇,味道一般也就罢了,价格还死贵。”
方别还没见过乐瑶这副模样,他笑道:“那你还带我来这里吃饭?”
乐瑶解释道:“我主要是想着你刚转业,还没来过这里,所以才请你来尝尝鲜。”
方别一抚额头,他原本还以为这小富婆不在意什么钱不钱的,当冤大头也无所谓,听见她这么说,才反应过来是想着自己。
吐槽归吐槽,乐瑶今天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看了电影,还吃了晚饭,她已经十分满足了。
接着,乐瑶在前台付过饭钱之后,便跟方别出了老莫餐厅。
这会儿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两人骑上自行车也没再继续耽搁,便往回出发了。
骑了大概有二十分钟左右,两人接下来就不顺路了,乐瑶原本是想跟方别告别了。
但方别想了想,还是决定把人送回家,现在这个年代还没有方别穿越前那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治安也远远不如,作为朋友,方别多花点时间不算什么,但乐瑶在路上万一出点什么事,那就玩笑可就开大了。
乐瑶家离同仁堂店面不远,就在附近,又同行了十多分钟,便到了地方。
乐瑶下车之后,朝着方别说道:“谢谢你今天陪我,我今天特别特别开心。”
方别挥了挥手,“用不着谢我,你今天可没少花钱,我估计要让别人知道了,都得骂我一句小白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