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2 / 3)

比黄金,二是因为它所拥有的金属光泽让羊绒物与亚麻物都为之失色。难怪在丝绸风靡罗马城后,老普林尼会抱怨那群达官贵人让赛里斯与安息赚了太多黄金,最后逼得元老院出手遏制一磅卖到六十金币的赛里斯绸。

顺带一提,那时的罗马军人年收不过120银币,而一磅的丝绸足以支付12.5个军人的年薪。

“所以这是怎么做的?”都说好衣养人。巴赫拉姆在泰西封那儿没少被讽毫无品味的大老粗,但是看着身披汉绸的自己,他居然从占了一半大胡子的脸上看出文雅的底蕴:“马尔基安纳能复刻这种纺织品吗?”

约雅斤的脸上露出难色:“总督,这不是羊毛和亚麻,而是汉朝独有的材质。”

巴赫拉姆知道这群犹太人永远不缺绝妙的点子,所以向约雅斤提了个为难人的要求:“能买到生产这种材质的植物吗?”

约雅斤:“……大汉的疆域非常辽阔,而我只在大汉的王都呆了几月,所以不知生产这种特殊材质的植物在哪儿,以及要用何种方式将其制成华美布料。”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啊!”巴拉赫姆将身上的汉绸轻轻拿下,发现它在正面的阳光下愈发华美。

约雅斤想将其叠好却晚了一步。

巴赫拉姆将绸缎展开并观察上面的纹路是否可以混入本土织物,遗憾的是大汉的绸缎有着极高的经纬密度,即使是让手指最巧的妇女过来,也很难把羊绒或麻料混入其中,补成一件巧夺天工的拼接衣物。

更可气的是那默默缩手的犹太人在一旁小声补充道:“大汉的织物也不只有价高的丝织品,还有与安息类似的亚麻物与毛织物。”

被抢答的巴赫拉姆明显有些挂不住脸,于是想挑汉绸的错处:“又轻又薄的也不防风,只能在家里穿穿。”

这下轮到打腹稿的约雅斤来挂不住脸了,心想你上战场也不穿着家里的累赘常服。

脆弱?

易脏?

那是丝绸的消费者会考虑的事吗?说这话就好比去问chanel的产品为何不能水洗、容易脱胶,本质上是效仿权贵的中产把权贵的日用品当成可以宝贝的物件,和国内供着皇家御赐的臣民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奢侈品就没有意义吗?

当然有啊!

一能贩卖优雅的概念来收割财富,二能像hermès把拉链引入箱包的设计般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总之看事物的角度不同,你对奢侈品的理解也截然不同。

就好比是鲁儒见到刘瑞改进纺织与珠宝工艺就联想到象箸之忧,而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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