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醒来,梦中的记忆像阳光下的晨雾,什么也没留下,他只觉得浑身轻松,仿佛回到母亲羊水里重新投了一次胎,但这种轻松很快被惊恐取代。
他睁眼看见阿福躺在自己身侧。
蝙蝠侠疯狂回忆自己昨晚喝没喝酒,睡前发生了什么。
“老爷,您昨晚没有醉酒。”阿福总是知道自己的孩子在想些什么,但有时候不如不知道,因为真相实在太混账了。
“咳,当然,我昨晚也没发送求救信号。”蝙蝠侠不赞同地看着为他冒险的管家侠。
他思维前所未有的灵敏,很快想通一切,不着痕迹地活动被战衣硌得酸痛的腰,看向飘在一旁的乌云。
“达克莱斯,你做了什么?”
达克莱斯蠕动着身体变成胖嘟嘟的“结婚”单词怼到蝙蝠侠眼前,还用y字母的小尾巴指指自己,再指指蝙蝠侠,然后扭出一串从小到大的zzz睡眠符号。
很明显,祂画的是:跟祂结婚,可以每天享受婴儿般的优质睡眠!
达克莱斯今天也在积极的推销自己呢。
“老爷,我想您已经到了解决人生大事的年龄。”
阿福看了看时间,将脸色黑沉的蝙蝠侠丢在原地面对非人类的求婚,回去照顾要去上学的小知更鸟。
他早就放弃韦恩庄园里能有一个女主人的期望了,就算蝙蝠侠带回来一只公猩猩,或者哪天跟他说“韦恩要跟蝙蝠侠结婚”他也能泰然自若。
达克莱斯总比公猩猩和人格分裂好,有一个能疗伤的神,起码不用再担心家里的孩子会因为打击罪恶倒在哥谭哪个角落失去呼吸。
阿福的步伐前所未有的轻盈,轻盈得像他才二三十岁正值壮年之时,体内也充满力量。
达克莱斯顶着胖嘟嘟的“marry”逼近蝙蝠侠。
“不。”
蝙蝠侠拒绝。
达克莱斯不理解,拟态的本体跟棉花糖一样好吃又好睡,蝙蝠侠还有什么不满意?
蝙蝠侠跑了,然后两天没回玻璃房子。
达克莱斯不急。
以前在阿卡姆时,有时候隔两三天才能跟蝙蝠侠碰个面,现在祂还能在地下论坛看到蝙蝠侠的夜巡直播——挨打的罪犯们偷拍的视频。
罪犯们通过蝙蝠侠拳头的重量来评比谁是一线,谁是十八线。
一线反派必须有被蝙蝠侠亲手送进阿卡姆的前科,只有让蝙蝠侠受过伤流过血的反派才能称之为超级反派,他们对蝙蝠侠在自己身上留下的每一道伤疤津津乐道,视为荣耀的勋章。
达克莱斯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