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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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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2章 官品厘清肃吏治

对于一县之地的行政来说,吏员是十分重要的,官主决策,吏负责具体执行。大量的刑名、钱谷、行移文书等工作是依靠吏员来完成的。基本上具体的行政事务都是有这些吏员包办的,所以这些吏员在基层的行政中也是极为重要的,根据吏部的统计,现在大明一共的经制吏员是六万八千余人,大部分都供职于地方州县衙门。

吏主要在县衙的各房科中办事,处理案牍文移事务。县衙大堂两侧一般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政务较为冗杂的县还从中分出粮科、马科等。

县衙中的承发房、架阁库也设有吏。此外县中的儒学、巡检司、税课局、递运所、水马驿、河泊所、仓库、闸坝等机构均设有吏。

在县级机构中设置的吏的名目有司吏、典吏、承发、驿吏、攒典等。看似吏员的数量远远多于官员,但是实际上对于很多县衙来说,吏员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朝廷在之前有过明确的旨意:正统元年奏准,天下裁减衙门,每房止存司吏一名,典吏二名。

而实际上,最大的县也不会有超过30名经制吏。分摊到全国一千多个县,则每县平均设吏十余名,与制度规定大致相符。但是偌大一个县,仅仅依靠数名官员的十数名最多不过三十名的经制吏员,显然是无法管理的,所以地方衙门大量招募所谓的书算手,来协助官府处理政务,而这些被雇佣而来的书算往往鱼龙混杂。

左都御史海瑞是有着丰富的地方州县经验的,他就痛陈书算之弊道:“所在守土等官辄便奏开生员、吏典人等纳粮草、纳银两等项事例,遂为长策一切小民,不分能书与不能书,不分市民与农民,一概听缺充吏,不惟官司不得伊书办文案,且有违旧例。更其三考役满,又免考验,一概照依资格出身,所以多不称职。”

乡里间的书手负责编制册籍,会计都图、里甲钱粮,作弊更无忌惮。东阁大学士申时行也对此深有体会,他在给朱载坖的奏疏中称:“大率钱粮之事,最为难明,惟老书宿猾,深知弊源来历。”

这些书算手往往和吏员们一道,把持县政,架空官员,因为他们本身就不在大明的官僚体系之中,所以做起事来就更加的肆无忌惮,丧心病狂了,朱载坖这次就要解决这个问题,用朝廷的经制吏员取代这些书算手。

朱载坖命令朝廷会同吏部及地方相关衙门,根据所在地方的赋税、人口和事务的繁杂情况,确定州县的官员和吏员的数量,增加州县的吏员编制,尽可能的减少书算的数量,因为现在朝廷对于吏员毕竟也实行考选,吏员的素质相对提高,严格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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