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他写的,嗯,他的手不大好了,字迹有些潦草,我也没看清他写的什么。”
明钰眼睛一眨,“怎么会?我记得让他用左手,难不成他还是用左手写字的。”
李恪点头,军师说对了。
“我先出去一会儿,你把这些册子看一看,下午我会回来抽验。”明钰把几本小册子放在案上,李恪那不是普通的兵书,是军师亲手写的手札记。
“谢谢军师。”他一定不会辜负军师的栽培之恩。
李恪家境殷实,父亲在朝中担任一个小官职,母亲出身商贾,是某个地方县城里的富家千金,他的一生中规中矩,一帆风顺,虽然天资聪颖,博闻强记,但还是少了一种东西。
明钰看着在场地上耍着棍棒的李孝仁,这家伙出手杂乱无章,也不拼全力,懒散得让人想一枪挑过去。
“哎哟!那个混球敢偷袭我!妈的,我去告诉军师!”李孝仁捂着脑袋,骂骂咧咧地转过头,看着抱臂冷对的明钰,吓得直吐舌头,悻悻地跑开了。
他昨夜做了亏心事,见着军师就跟被踩了尾巴似的,跑得比狗还快。
跟平时有点不太一样。明钰皱眉,按着这家伙那踢天弄井,上蹿下跳的性子,见军师偷袭,哪会那么知趣的离开,说什么也得上来评个理,讨个说法。
他是寒门子弟,进入太学院,走的是裙带关系,他有个远方亲戚曾是权倾朝野的大将军,明钰一开始就注意他了,不出他所料,这孩子玩世不恭,调皮捣蛋,对读书没心思,对兵法也是一窍不通,文不成武不就,说他是块废柴,一点都不委屈。
但他身上有种不寻常的光芒……思想的灵性……
明钰想起一个厚脸皮的暴糙大小姐,站在高台上,对着万千人说道:人要追求自我,活得真实。时代的进步,社会的演化,离不开人的智慧与思想的灵性。
“军师,听说圣上今日送来了一员女兵,你可否看到了?”红营的副将遇见了明钰,随口聊了几句,话里提到了一个特殊寻常的女兵。
“陛下送来的人……我并未见到。”听起来挺特别,会是谁呢?
“应该去常将军那儿报道去了吧!”常铭将军如今兼管新兵,他原是统训蓝营的军官。
皇帝如今募集的新兵,看来是要归到蓝营了,黄营怕是要一蹶不振了。
明钰收回了这些心思,有些事没有放在他的头上,就不是他的责任,何必费心多管。
辰时三刻,他集训了新兵,然后又去红营处阅兵,最后去觐见了靖国将军,他的父亲。
巳时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