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夜里,我和晨惜就坐车回到了老家。
我的农村老家:破烂的砖瓦小屋
晨惜的农村老家:乡下小别墅
讲真,我本以为晨惜的老家是刷了墙漆的小房子。结果还是我太肤浅了......他的老家是很漂亮的小别墅诶!
晨惜其实这套房子还有一个用处......
Nightshade什么用处?
晨惜满脸娇羞,有些不好意思道——
晨惜如果我很难追到你,我就会断掉你的手脚,把你关在这个孤僻的小地方。
Nightshade......
为什么传统的病娇都喜欢断人手脚啊?
出于疑问,我大胆询问面前的病娇。
晨惜断手断脚,这是最方便快捷得到恋人的方法。
晨惜在我眼里,你连人都不是。只是我的所有物,过多的自我,只会让你有脱离我的危险。
连人都不是……果然!
晨惜先行砍掉手脚,可以有效防止你逃跑。
我听着听着,就开始瑟瑟发抖了。
真幸亏我心软,答应了晨惜表白啊......
Nightshade那你为什么后面没用这个方法?
晨惜因为那样的你很无趣。
晨惜我喜欢看你活蹦乱跳的模样。并且你吃软不吃硬,断手断脚只会让你更加讨厌我。
所以,他选择了时间更长,效果更致命的后者——驯化。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直接跳上床,搂着晨惜度过了今晚。
第二天清晨,晨惜一巴掌把我拍醒,我委屈巴巴的捂住脸。
Nightshade你这么粗鲁,是会失去我的。
晨惜我可以先第一刀砍死拐猫的。
Nightshade......
我也懒得骂晨惜了,直接离开床,跟晨惜搬东西到附近的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