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是一份草稿,你先看看有没有问题。
若是有问题就用铅笔划出来,咱们商讨一下。
等回头到铺子里咱们再重新签署一份。”
陆思明手却自觉的接过沈清棠递过来的铅笔,在末尾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反应过来后,盯着自己的名字:“……”
我好像还没答应?
说好的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呢?
陆思明看看自己签下的名字又呆呆的看着沈清棠。
沈清棠笑着又把红泥递过去。
陆思明签字纯属条件反射。
沈清棠不过是利用了他的好奇心。
人对自己没见过没用过的事物自然会感兴趣。
所以沈清棠把铅笔递给陆思明时,他很习惯就接过铅笔。
人写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不自觉的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沈清棠倒也不是真心想骗陆思明,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份之后,把另外一份放在陆思明面前,“放心。签字了也可以反悔。
你慢慢吃,慢慢看。
有异议的地方可以再找我谈。
我先走一步,约了几家铺子的东家,今日签契书。”
陆思明:“……”
送走沈清棠之后,陆思明坐了回去,一边喝粥一遍看契书。
沈清棠的契书跟他以往见过的都不一样。
省去很多没必要的之乎者也,纯粹的白话很好理解,给他的待遇也很好。
好到闭着眼签字也没什么后悔的余地。
***
沈清棠是真约了几个店面的东家买铺子。
这条街上的铺子普遍都涨价。
之前三百两的价格想也别想。
像侍女阁那样的铺子最少也要五百两银子。
沈清棠把挨着果蔬超市的两间铺子买了下来,花费八百两银子。
又买了仕女阁旁边的一间,花费五百两。
总共花了一千三百两银子。
签完契书后,沈清棠摸着瘪了的挎包,长叹:“什么年代都是钱好花,难赚。”
当然,沈清棠装来的只是银票,不是银子。
钱太多的话,随身携带太重。
沈清棠提前找了家大钱庄兑换成了银票。
否则,背着几千两银子就算不怕贼惦记,也会累死。
哪怕一两只有三十克,一千两银子就有三万克,按现代重量换算,也得六十斤。
感慨完,沈清棠把房契往包里一揣去找沈清柯。
过户的事,她打算交给沈清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