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而远之。
侯亮平的大学生活,
变得枯燥又乏味,
渐渐地和男生也不爱说话了,整个人的性格都变得压抑抑郁,
和之前的他判若两人。
大三这一年,
李长青主要做了几件事,
一是继续学习,不只是法律知识,同时也学习其他知识,为以后工作打基础,甚至为以后穿越到其他世界打基础。
二是继续修炼,经过一年修炼,他的功力已经恢复到二流水平,进步速度比上一世还快,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三是利用业余时间,写了几篇文章发表在专业杂志上,
这是李长青的一次尝试,尝试通过发表文章推进法治进步,看看能不能获得功德值。
其实在大二放暑假的时候,李长青就在准备这件事,他回想前世法治推进和变更的脉络,弄出几篇大纲,在回到学校后,一边查资料一边撰写,很快写出几篇文章。
一篇为《转型期经济犯罪的界定困境与立法回应 —— 从 230 万贷款案看市场行为的刑民边界》,这篇文章被《法学研究》杂志发表,
《法学研究》属于国内法学核心期刊。
凡是研究法学、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有订阅,包括一些涉及法律运用的政府部门,比如政法委、法院、检察院、纪检委等。
这篇文章以一起某民企贷款未还被定为诈骗案件办理为例,批判将诈骗罪 “口袋化” 的弊病,指出当前司法实践将民企 “违规融资”“经营亏损” 简单归入诈骗罪的倾向,论证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核心区别在于 “非法占有目的” 的证据链完整性。
这篇文章引起一定关注,
甚至某法界大佬打电话到学校,问到高育良这里。
高育良也看到了这篇文章,
李长青发文,尤其是这种专业文章,自然不会起什么笔名,又不是写小说还要遮遮掩掩的,像这种专业文章自然是越有名气越好。
高育良将李长青叫到自己办公室,
两人聊了很久,
最后又在高育良办公室,用座机打通那位大佬的电话,李长青在电话里和那位大佬又聊了很长时间,李长青知识面非常宽,和大佬交流毫无压力,而且因为他活了好几世,知道后世法律的一些变化,往往能提出一些全新的观点,让大佬很是赏识,
“长青啊,有没有兴趣读研究生,我可以亲自带你?”
“谢谢宋校长厚爱,我还暂时没考虑研究生的事,如果以后考研,很希望能到您身边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