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也经常心血来潮地强迫自己的敌人登上船只,拿着一张单程票在另一个大陆重新开始。
弗兰克一开始就声称,自己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惹来了大人物的厌恶,被流放到黄金地来的,只是送他的船只,在靠岸前遇到了暴风雨,全船人只有他和他忠实的黑奴逃了出来,抱着木板,漂浮了三天,来到了一座不知名的小岛上,又辗转从小岛上岸,指望着能找到前往城市的道路。
当然了,在此期间,为了能有口吃的,他们也不得不和土著部落打交道,犯下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暴力之罪——不过,在弗朗机人眼里,这也不算是什么罪恶,那些土著就像是牲口一样,被怎么对待都是应该的。如果弗兰克和土著交上了朋友,他们或许还要劝诫弗兰克放下那些无谓的同情心,像个体面的汉子和信徒一样,正确地对待这些没有信仰的异教徒呢。
由于海难的关系,弗兰克被冲到了较北的地方,这里已经超出了总督区的边沿,也是曾经发生不愉快的瘟疫所在,如果不是这次长途远征,他恐怕还要在野地上游荡很久才能找到地儿。当远征队遇到他们的时候,他和他的奴才都已经衣衫褴褛了,甚至已经穿上了土著人的兽皮衣服。
不过,一旦回到了熟悉的社交环境里,他就立刻绞尽脑汁地维护起了人前的体面——他的贵族做派,包括他的黑奴那股子文质彬彬,富有教养的样子,也让大家对他的出身深信不疑,认为他绝对在贵族家庭长大,只有贵族的城堡才能培养出这么文雅的黑奴,如果是殖民地豢养的战奴,固然绝对忠心,但他们的谈吐可不会这么得体,也不会说这么复杂的法语词:这些殖民地的百姓,基本都不会说法语,在这点上他们还不如黑奴呢。
至于弗兰克,他会说好几门语言,和黑奴,他用英语交流,和这些新伙伴他就说不太正宗的弗朗基语,他的枪打得很好,因为他是很热衷于狩猎的,再加上交流也不成问题,因此他很快就获准加入征讨队,成为了战士们的一员。
甚至,领导这支队伍的绅士还许诺,只要弗兰克表现得足够勇敢,那么,他得到一块土地是不成问题的,甚至还能为他说上一门体面的亲事——一个丑陋的新娘,但携带了对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来说,足够丰厚的嫁妆:黑奴、种子、牛马、农具……不管怎么说,足够让他在总督区立足的了。
“南面完全是我们的地盘,其他国家的殖民地……只是很小的地盘,够不上威胁,但我们的确也面对了一些压力,总有人想和我们争夺秘鲁丰产区,那里的羊驼毛是上好的纺织品原料,还有我们所在的银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