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找来有学问的夫子。种植草药补贴给医馆。那样,你说小贝他们过去查的话,即使查到了他通敌的证据,会是什么结果?”
“会……会有当地百姓……联名作保,小贝他们再想把人带走需要跟百姓解释许久,若是去的不是小贝他们。是别的官员,很可能被当地百姓给截下。
尤其是小贝他们看到学堂中的孩子生活的都好,就需要考虑怎么帮陈家减免罪责。最后把人交到我这,我也下不去杀手。有很大的概率把他们收到情报系统里。”
张小宝坦然回答。
王鹃也跟着点点头,确实如此,虽说有律法在,但律法的公平性从来都是受到质疑的。律法有漏洞,永远都有,因为不够详细。
一旦制订的太过详细,会损失社会物资集中人群的利益,那么律法便制订不成功。如果把维护这些人的利益写在详细的律法当中。需要得到其他物资稀缺者的支持,他们是大多数人,他们自然不同意,同意就代表着阶级的出现。并且还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与印度的种族诧异有什么区别?与自己和小宝那时的少数民族的政策有什么区别?没有区别又何来的律法公正?不公正的律法又凭什么让人拥护它的绝对性与独立性?失去了两种特性就是滥法。
所以说律法一直是给无法抗拒制订律法的群体的大多数人制订的,是为了维护拥有社会多数物资资源的少数人和多数无法掌握资源以及只能掌握少数资源的群体内部的公平制订的。
说白了就是很有钱与很有权的人受法律保护,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没有钱和没有权的人无法通过律法的途径去讨要公平。
有钱和有权的人可以通过律法从自己一样的人和没有权力与金钱的群体得到公平。
没有金钱和权力的群体通过律法只可以向自己一样的人讨要公平。
那么什么情况下,处在劣势的群体可以向上一层讨要公平呢?就是那个被他们讨要公平的人被其他上层的人放弃了。
也就是说。保护劣势人群向优势人群取得公平的不是律法,而是另外的优势人群。
所以王鹃和张小宝在处理涉及到律法的问题时,大多数时候都要考虑一下失去和得到的利益,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按照规定好的律法去行事。
两个人会从国家的利益角度去考虑违法。同时又从国家的利益角度去制订并拥护法律,很讽刺。但这就是人类群体的现实。
如果用一种古典智慧哲学的说法来阐述,那么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是什么?
毕构没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