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2 / 5)

吃的话我可以一起。”

陈啸之面无表情道:“那算了,饿的话后面有吃的。”

“……唔。”沈昼叶认真地点了点头:“谢谢。”

陈啸之没有原路返回。

去的时候陈啸之赶时间,他约了布莱森教授两点半的时间,而且他没有迟到的习惯——是沿着圣马提奥大桥过去的;可是回去的时候,陈啸之有的是一整晚上的时间。

旧金山城隔海而立,在夕阳中巍峨而壮阔,银灰车辆驶入大桥。

——他在读书时,来过无数次。

陈啸之高中就是在旧金山读的,因此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十分熟悉。

这里的纸醉金迷,海风与大厦,他的三年孤独的、漂泊的高中岁月。陈啸之有过许多朋友,有些几乎已经不再联系,有些却还能叫出来见见面。十六七岁的陈啸之将自己投身于学校里那些少年们的派对里,去交际,混迹于酒吧甚至街头之间。

陈啸之那时几乎是学校里最受欢迎的人。

这个遥远的异国人一副好皮相,成绩名列前茅,又格外的玩得开和纸醉金迷。他的公寓里没有父母,孤身居住,因此也不需要门禁——而且他还格外的有钱。

十六七岁的陈啸之摸过许多女孩的腰,也有过许多女孩爱他。

陈啸之就是那时沾上了烟瘾,公寓里也总是有酒,几乎每次派对都以酩酊大醉收场。他酒品还不错,喝醉了酒只是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可是陈啸之在他的毕业舞会上醉过了头,也是唯一一次。

……他不是个忘事的人,因此记得那天发生的一切。

陈啸之与沈昼叶不同,沈昼叶是脑子好用的迷糊鬼,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她分分钟就能忘得一干二净;可是陈啸之连五岁的事情都记得。

在他们分手后,陈啸之对陆之鸣说过,他觉得沈昼叶是上天的宠儿,她什么都不记得,最后背负着一切苦痛的都是另一个人。

陈啸之就是那个背负者,清醒得可怕。

——这种清醒像是神给聪明人的诅咒。也是他坏脾气的根源。

他的车穿过旧金山的使命区,陈啸之侧过头去看,沈昼叶托着腮,看着窗外飞掠而过的高楼与车。

……陈啸之想起那天灯红酒绿,女孩子们都穿着她们最漂亮的一套裙子,黄金和钻石在她们脖颈上闪烁,学校甚至还请来了乐队,可是酒精模糊了一切。

十七岁的陈啸之不知道阿十在哪里,发了疯一般四处找她。

他找的是那个在最寒冷的冬夜,蜷缩到他怀里的少女,在他手腕上套了自己的发绳的姑娘。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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