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案发现场的证据(3 / 3)

的机井边缘。

是一些轻微的的擦痕。

“尸体右腿和脚踝,有摩擦痕迹,皮肤有破损,但是伤口特征没有激活反应,结合机井边缘的痕迹,应该是凶手抛尸的时候摩擦留下的。”

老白说的意思是,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那么凶手应该会在杀死孩子后,第一时间抛尸。

而刚刚死亡的尸体,血液没有凝固,还能流血,可是擦痕上有较为明显的皮肤组织,却没有血迹。

孩子腿部的伤口又没有激活反应,就说明孩子在死亡后,经过一段时间才被抛尸到机井里。

“孩子是失踪后被杀的,我们等会问问能不能确定孩子失踪的方位,到时候再去勘察。”

刘国栋的意见也是陆川的想法,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又经过机井维护队打捞尸体的破坏,已经没有什么勘察价值。

“孩子的左耳有部分缺失,从痕迹上来看,是齿痕,我想先做个微量物证采集,看看能不能有发现。”

尸体左耳的缺失伤痕,刘国栋和老白也看了。

可以肯定的是,咬痕属于人类,极大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

其实,在刑侦技术中,有专门对齿痕进行的研究学科。

每一个人的齿痕,因为牙齿咬合的间隙不同,牙齿磨损的程度不同,咬痕也是各有特征的。

所以,咬痕也能够作为司法鉴定的证据使用,只不过精通这方面技能的人很少。

最起码在海州市没有这方面的人才。

陆川当然也不精通,齿痕鉴定分析这种技能,系统里有,但是陆川没选过。

他要做的微量物证分析,是想试试能否在尸体伤口上提取到凶手的唾液。

进而确定凶手dna信息。

刘国栋也知道陆川的想法,以前陆川也用过微量物证分析破案。

而且现在有一点方便的地方,现勘办公室自己的微量物证实验室刚刚验收结束,正好能够使用,不用请求省厅那边帮忙。

可问题是,尸体已经在机井里浸泡过。

“伤口上还能采集到凶手唾液吗?”

“可能性确实不大,”陆川也知道浸泡过的伤口,想要提取dna检材是很困难的:“但总归要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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