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沸腾的情况下,贞德的实力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的化身按理说也应该分润到一点好处的,但结果是屁都没有!
小宇宙里唯一的光难道不是基督?贞德怎么可能不信基督?
思来想去,这件事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贞德信仰的不是教皇的基督,而是她自己理解的基督,完全的个人专属,这简直了!
墨规本来的打算就是用藏在贞德小宇宙里的化身占据基督的救世主地位,结果现在别说占据基督的位子了,他说不定还的被调教!
要不是没能吞了基督,他也不至于来找库库尔坎,谁没事给自己找不自在啊?
我就是这样的人!
基督虽然强,但还没强到墨规干不死的地步,最主要的是没乐子,常话说的好。
不找点乐子,这无敌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难道要每天趴在不同的女人身上过日子吗?那和做咸鱼与什么分别,咸鱼也是要乐子的!
就像墨规现在看着两只刻耳柏洛斯打架一样,有乐子看,这充满苦涩和血腥味的咖啡都美味了不少。
看乐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刻耳柏洛斯才打了三个回合库库尔坎就回来了,她身上缠绕的怨念和哀嚎减少了一点点,但多了一股新鲜的血腥味,她刚刚杀了人,而且杀了一个神。
眼冒血光的羽蛇神转变形态,重新变成了桑巴舞女库库尔坎,这次她身上的羽毛装饰恢复了一点光泽,变得更加的艳丽。
之前她身上的装饰品就像是从垃圾堆里掏出来的一样,现在勉强脱离了垃圾的地位,像一个废品,虽然依旧有很多不足,但至少是能用了。
她的兴奋劲还没过去,墨规趁热打铁的说道:“怎么样,基督徒的鲜血好喝吗?”
“世间最美的食物,就是仇人的血肉!”
库库尔坎一脸迷醉,就像磕了巴勃罗的哥伦比亚特产一样。
她有这样的感觉实在是正常,从她苏醒以来就无时无刻不被自己的信仰香火折磨,不能为文明复仇的她无疑是在违背她与人的契约,没被因果法则杀了算她有本事。
现在饱饮仇人鲜血,她全身的疼痛都被缓解了,这比哥伦比亚特产爽多了!
“我的目标是哪里?我等不及要杀了他们了。”
仇人的血不但缓解了痛楚,还点燃了复仇的冤魂,杀戮的欲望在库库尔坎的心里熊熊燃烧!
“不要这么冲动,你的香火可是衰减了不少,你得先传教才行。”
“来,看看这幅地图,加勒比海那里就很不错,原先就有你的信仰存在,你在那里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