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他用命给自己换了个二等功。
沈思玥根据资料上的地址,去了井儿胡同。
这个胡同不仅窄,住的人还很多。
说好听点叫有热闹,说难听点叫嘈杂。
沈思玥看着细长的巷道,将自行车停在路口,并上了锁。
她拎着面和麦乳精,往里走,警惕着四周。
因为她得时不时避开出门的人。
白嫩干净的她成了胡同里的一道风景,引人注目。
“这小姑娘是谁?怎么从来没见过?”
“估计又是去刚子家的吧,昨天也来过一个帅小伙。”
“一个两个的来,还都这么年轻,是干嘛捏?”
“谁知道呢!希望是来帮刚子的吧。”
沈思玥无视大家的议论,一路走到了巷尾。
巷尾是死胡同。
范成刚就在巷尾的倒数第二家。
她敲了敲门,“有人吗?”
嘹亮粗犷的男声传来。
“来了!”
没一会,破旧的厚重木门被打开。
一个满脸沧桑、头发花白的男人坐在轮椅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补丁衣裳,双腿的位置空荡荡的。
“你是沈小姐吧?快请进。”
脸上的皱纹因笑容而更加深刻。
若不是看过嘉宾资料,沈思玥定会以为眼前的男人有六十岁了。
她连忙打招呼,“是我,范大叔,你好。”
说完,她拎着礼品进门。
范成刚为了小姑娘的名声着想,没有关大门。
任左邻右舍探着脑袋往里看。
“沈小姐,快进堂屋,我烧了炭,屋里暖和。”
为了方便轮椅出行,台阶换成了斜坡,门槛也被取了。
沈思玥进了堂屋,将麦乳精和精面粉放在桌上。
屋内虽然破旧,但被收拾得井井有条。
堂屋中间放着一口破锅,锅里烧着几块煤炭,锅底用三块石头架空。
锅边摆了一张凳子,凳子上放着用旧衣服包裹的海绵。
范成刚从桌上拿了一碗炒花生,递给沈思玥。
“沈小姐,没什么好东西招待你,别嫌弃。”
沈思玥猜测,碗里的花生应该是借的。
她笑着道:“我很喜欢吃花生,谢谢范大叔。”
“是我该谢谢你,让我当嘉宾,有钱拿。还有,你做的那期播音节目,很好。”
范成刚说着,泪水打湿了凹陷的眼眶。
他连忙去倒热水,掩饰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