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人类终究是人类,我虽然不太理解那个小姑娘,但我了解乌合之众。
我和云瑶告了别,来到了操场附近的地下室,这里之前像是个存放杂物的地方,由于地方偏僻安静,我把它当成了我的工作室。
我走进屋内,在箱子里翻找了一会儿,找到了某个时间段的我写下的笔记本。
那几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厚厚的老旧本子我只写了前三页。
内容也大多都是无关紧要的废话,也是我在其他本子里已经多次提到过的信息。
我把这三页撕掉烧毁,随后拿起了笔。
既然连我这种人都会被先前的笔记影响思路——更不必提乌合之众了。
想要这一切看起来天衣无缝,必须半真半假。
我在这本老旧的本子上,换了字迹提笔开写。
这是一本以第一人称记录的日记。
在日记开头,为了增加真实感,我写下了留下笔记的原因。
我说我发现终焉之地里的物品不会重置,所以只要写下笔记,放在一个我一定会经过的必经之路上,那么我就永远不会失去记忆。
这样开头的话任谁都不会看出破绽,因为这是客观事实,也是我一直都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