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清晨五点多,分局接到报案,有人在河边被刺伤。
幸运的是受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不过也因为失血过多造成昏迷,现已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受害人叫刘强,三十七岁,工作是物业经理,于四年前离异,妻子早就离开本市,有一个七岁的儿子由他抚养。
根据访问,受害人平时待人和气,没什么仇家。
只是在三周前,发布过一个寻人启事,他儿子丢了。
而且他儿子是盲童。
现场只找到一个儿童小挎包,里面有些零钱和一个画着图案的本子。
不排除刘强儿子遭遇绑架,和歹徒搏斗。
是让人十分不解的是,寻人启事上的照片看上去只有三四岁的样子。
按道理说父亲找儿子,寻人启事上也该放儿子近期照片,这样才能增加找到的可能性。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放一张好几年前的照片,这要不是亲近的人,谁能认得出来?
这父子关系,有些微妙啊。
报案现场附近只有一个摄像头,但是坏了。
现在唯一指望的是报案人,案发时他正在附近跑步。
不过清晨雾大,他究竟有没有看到嫌疑人的样子,还真不好说。
可他偏偏说的非常细节,把嫌疑人的样貌点点滴滴都描述出来,很难不怀疑没有代入别人。
至少沈翊觉得,根据他描述画出来的画像,能找到嫌疑人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幸好,报案人还给了一个有价值的线索。
那就是嫌疑人是踮着脚跑的,据报案人的职业判断,大概是进行过训练,只是没练出来。
根据沈翊的画像,杜城很快就把人抓回来了。
经过审讯后,事实也证明了沈翊的猜测。
被抓回来的这个人由于平时给目击者的印象不太好,所以当目击者看到案发现场时,由于紧张,下意识将最讨厌的人带入到嫌疑人的样子。
“在画什么呢?”黎漾推开办公室门,走到沈翊身旁。
“跑步的背影?”
“是啊。”沈翊放下画笔:“目击者的记忆存在污染,与其凭脸找人,还不如凭这幅跑步的背影找,起码还准确些。”
黎漾点头,将画记在脑海中。
三人一起来到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