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现场勘察及案情调查,其损伤特征符合扼颈、勒颈所致;其死因系被他人用索绳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结论
樊佳佳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很明显,她是被勒死的。凶手先用手,然后还用了绳子。勒痕的方向表明凶手可能是个右撇子,而且是从背后下的手。”
随意贴上标注得很简单:性犯罪引发的谋杀?
“现在的孩子啊,十三岁……她生前四十八小时内与凶手或是其他什么人发生过自愿的性行为,没准儿连诱奸都够不上。阴道内残留的精液过于陈旧,无法做dna鉴定。另外,外阴周围、大腿内侧、腹部以及臀部有许多干了的尿迹,应当是小便失禁。不过具体因为什么就不好说了:遭受暴力性侵害啦,临死前膀胱括约肌失灵啦,或者性高潮,再或是纯粹因为喝水喝多了之类的。”
(二)解剖检查所见:
解剖检查所见
器官
现象
头部
头皮下无出血,颅骨无骨折;各层脑膜完整,无出血;脑组织未见出血及挫伤。
颈部
右侧胸锁乳突肌中段见两处肌肉内出血,大小分别为厘米、厘米;双侧胸骨舌骨肌上段分别见一处2x1厘米肌肉内出血;右侧甲状腺被膜下见一处厘米软组织出血;甲状软骨周围见一处厘米软组织出血;右侧舌骨大角周围见软组织出血;喉室内黏膜下见散在针尖状出血点;气管居中,通畅,无异物;颈动静脉无破损;舌骨、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胸部
胸腔无积血,双肺表面及叶间裂见散在点、片状出血点;心外膜见散在出血点;心包正常,房室腔各瓣膜未见异常。
腹部
各脏器位置正常;胃内容约400克,糜状可见肉块、干果类成形物,未闻及特殊气味;回肠下段见一处5厘米浆膜下淤血段。
(三)毒物检验结果:
见毒物检验报告(附件二)。
随意贴上标注的是:毒物检验未发现麻醉类药剂。暴力劫持?不像。
“樊佳佳体内的损伤符合被勒杀的特征。从她胃里的残余物结合她失踪的时间来看,凶手给她提供的伙食不错。另外,尸体上没有任何防卫性伤口。”
最后一张随意贴明显是给我看的:蹊跷,叫上彬。
“就这些。这孩子是二十号下午七点左右下楼取报纸一去不返的。她父母是北航附中的老师,名字我忘了,她也在北航附中上初一,长得挺招人爱,学习成绩很好,与同学的关系融洽,有爱心,乐于助人……大概就是